性格学主要指基于心理学对于人的特徵或性格(character)从事科学的研究。性格学包括广狭二义,广义来说,指研究人类如何发展、分化(specialize)、补充(compensate)与回应(respond to)其自然倾向(natural dispositions)的学科,为人格心理学(personality psychology)的传统名词;狭义来看,主要指发源于德语系国家的一派学说,而其学说要旨与英、美等地之人格研究(personality research)有许多类似之处,不过由于研究方法有别于心理学,而被视为一门「伪科学」(pseudo-science)。一般说来,主张性格学者多半相信,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会发展出独特的行为方式与性格特徵,虽然其表现方式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有变动,但其结构仍维持不变。与主张情境论(situationism)不同的是,情境论认为人类的行为决定于情境的因素,不同的人之行为间所以一致,是由于情境的类似;而性格学则主张行为决定于个人内部的力量,所以在不同情境间相同性格的个人行为相当一致。
性格学所提出的问题多半与人类本性有关,包括人类本性的基本特徵及人类本性如何藉着文明的累积与影响而改进和改变。在人类的性格特徵中,除了所有正常人都会具有的原始(primary)特徵外,还有一些因环境条件所产生之次级(secondary)、衍生的(derivative)特徵。这些次级特徵与原始特徵间有密切关系,但次级持徵或多或少较原始特徵有更复杂的表达方式。基本上,人类最原始之特徵的形成属于生物学问题,因其有助于人类的生存及环境的适应,所以保留了下来并附属于遗传的法则(the laws of heredity),成为人类所具有的遗传性倾向(inherited dispositions)。这些遗传性倾向可以约略分为几类性质(qualities),如自我肯定(self-assertion)、性别表现(sex displays)、社会或群居的本能(social or gregarious instincts)、情感的认同(emotional sympathies)、身体的能量(muscular energizing)、创造或发明的机智(creative or inventive resourcefulness)等。
从广义的